Thursday, December 18, 2014

病還吃吃吃

終於抵受不了寒冷天氣,但病了好幾天聲音變sexy了也不顧一切的去吃蛋撻薯條。

灣仔街市旁邊的百士吉麵包店新鮮出爐的蛋撻,遊走在餅皮與酥皮之間。

全城沒有一間法國餐廳比La Vache! 更令人置身於法國的感覺(也便宜得多)。
這次無論扒的厚度、肉質也比上次遜色,幸好有Camarel pudding及Chocolate Banana Cake挽回些分數。


一年四季只有一款set dinner

感動味蕾的choco banana cake


這幾天都是晚上九點十點便上床一覺睡天光,多久沒有睡得這麼開懷。
還有15天便要告別2014,相隔十一個月,我再也沒藉口逃避整理年頭一月去南非的遊記。


Wednesday, November 26, 2014

那終點 掛在那天邊

去下白泥看日落,作為自己早起跑步的補償


星期日剛完成了人生第一個十公里挑戰賽,是Unicef的慈善跑步賽。
第一次跑10k在一小時內完成。

00:57:58,我把這個時間停留到晚上也捨不得刪掉。

跑步的哲理並沒有蔡東豪先生體會那麼深,純粹是堅要減肥。
每一次跑十公里,每一次感受都完全不一樣,幾乎每一次都想放棄,尤其跑到第七至八公里路程。在掙扎應否放棄的那一刻都常提自己還有兩三公里就完成,跑到現在才放棄的話真的很不值。很怕後悔的感覺,為了不讓自己後悔,很多次都會咬緊牙關完成。

滿足感這回事真的無法言喻。

跑個步就悟出個人生道理,是因為我們一生人面對大大小小的難題和挑戰,正正是要我們在堅持與放棄之間作取捨,而跑長跑真的鍛鍊到令人堅持下去的意志。有一次跑到7k時很想停下來,playlist shuttle了林奕匡那首〈高山低谷〉,這幾句歌詞來得很合時;


「你快樂過生活 我拼命去生存
幾多人位於山之巔俯瞰我的疲倦
渴望被成全 努力做人誰怕氣喘
但那終點 掛在那天邊
沒有終點 永沒有終點 那永遠極遠」


歌詞由沿途風景、街角,講到天邊、終點,從低谷仰望高山,再在山之巔俯瞰下來的心情,好像訴說一個人在拼命追求那遙不可及的目標的路程中感到複雜的苦況。
雖然都是一首港式流行曲,但林奕匡那種淡然無奈的演繹,卻令我回想衝過那終點的意義。


然後在不知不覺間又完成了十公里

Tuesday, October 28, 2014

生活緣自咖啡

對於法國人而言,沒有咖啡的一天,好像缺少了甚麼似的・巴黎瑪黑區
by Kodak Fabahelt 200

出發前,曾經在腦海為這三星期的solo journey想出一個to-do-list,但免得旅程太過掌控於手中而失去了randomness,便在iPhone的記事本求其打了一些似有或無的東西,其中一項item是drink as much coffee as I want。

在巴黎那幾天都住在第三區Republiqué一個法國中年女人的寓所,租金並不包括早餐,然而每朝起床看見廚房內的小餐桌擺放着的杯碟、麵包果醬、咖啡壺剩下的咖啡,這畫面頓時為清晨寂靜的巴黎注入了不少暖意。不知Elisa用甚麼咖啡豆,那是我至今仍回味的「家鄉咖啡」。沒有華麗的盤飾,只有一盒鮮奶和一瓶方糖的點綴,不過是一杯自家沖泡咖啡及幾塊多士,就簡單成為了一天香濃的開始。

很B&B style的早餐

入鄉隨俗,到了法國後的每個早上,咖啡成為了我每天的必需品。法國人喜歡咖啡已去到「可以一天不飲水,但絕不能不喝咖啡」的程度。咖啡店和咖啡的法文都用同一個字"café",穿梭於巴黎和里昂的大街小巷,得到的結論是:這裡的café跟香港的藥房和金鋪一樣,都是總有一間在附近。

這次旅程也令我發現法國人甚少喝White Coffee,我不曾看過他們點Mocha或Caramel Latte之類的特色咖啡,檯上只有一杯expresso。不只是早上,外出晚餐吃甜品過後都來杯expresso,是餐飲以外的一杯expresso,才算是一個圓滿的dinner。在Annecy獨自晚餐的那個星期六晚上,侍應生在收回我剛吃完apple pie的碟子同時問了一句”Vous voulez un café?” 猶豫兩秒後他再追問”oui ou non?”他的眼神語氣正告訴我不額外點咖啡好像顯得不太正常。還擔心那晚會否睡不著的時候原來已不知不覺入睡。

9月20日,那個晚上睡得很甜。

說到沖咖啡、喝咖啡的文化,法國一定不是始祖國家。一到下午三四點,街上大大小小café馬路旁邊擺放的露天茶座都坐滿了人群。看着他們你一言我一語,然後一口咖啡,一個靜止的眼神,望望行人又繼續聊天,漸漸體會到那杯咖啡對於這種生活態度所發揮的作用。當然它可以是一杯熱茶或熱朱古力,其實都是為了讓自己放鬆自在,讓那個下午well-spent,遠離煩惱,製造與自己與別人對話的一個空間,慶幸的是香港也愈來愈多代表着這種態度的cafe。

咖啡不在乎把它當成過客的人,然而找對了一個懂它的人後,就想盡辦法令你永遠愛上它,對它死心塌地。

一邊喝着cafe au lait一邊寫postcard・里昂第六區 



跟巴黎說再見前,在位於Lafayette大街的咖啡精品店Comptoirs Richard買了一款以這裡不同地區命名的咖啡豆送給Elisa,因為她的原故,更令我愛上咖啡,令我喜歡上Marais,那個沒有遊客的瑪黑區。



Monday, October 27, 2014

it's only..words


The moment you discovered that the entry to be posted in a few hours where you thought it's saved somewhere in a file and turns out everything, every word unsaved,



to me, it's kind of a depression.

同樣的文字和故事當然可以重複寫一千遍,但那下筆的心情已從此再不一樣。

那些人和事由偶遇相遇再重遇,無論再尋找多少遍,那感覺永不會有take two。


































後記

在失落一整晚後,隔天再翻開microsoft word,喜見右下角有一句「開啓未有儲存的檔案」蚊滋那般的按鈕。謝謝microsoft的研發人員,這個設計真的很窩心。



Friday, August 8, 2014

辛苦過後的快樂

這樣的天氣,只想躺下來甚麼都不做、甚麼也不想,
說得好聽的是叫做hea版meditation,只不過是躺下來而已。

原來我真的很怕熱,連伸手拿一本距離幾十厘米書也要花很大力氣,無他的,熱就是最大的藉口讓自己懶下來。不只懶洋洋,其實也很燥底。

放Lunch第一時間便獎勵自己一杯chocolate mint frappé,懶理肚餓不肚餓,在猛烈陽光底下,
這杯沙冰感覺份外涼透。

其實太熱真的不適合上班...太凍亦然...
於是往往在自己最想hea的時間懷念空姐生活。
飛完一轉,在酒店一覺訓至自然醒,然後就隨處遊走陌生的街道。

想說的是,人每天努力工作的目標不應是為生計,而是生活。
那種放工即使累死後仍抽空與老友相聚盡情吃喝的快樂,
比起每天悠手好閒的快樂來得更甜。
簡單地說,努力工作就是為了hea得更盡,這句句子有點矛盾,但確實我是這樣想。


這幾天都有陣雨,發覺下雨天很適合聽燕姿的歌。

Song of the day: 雨還是不停的落下

Sunday, July 13, 2014

不只是兩粒微小的塵埃

聽罷小塵埃的歌,彷彿去了歐洲旅行,像穿插巴黎大街小巷時會聽的歌。
多久沒有聽到一吧會令人omg的聲音?
聽完主音Pollie在第一首Be Little哼了幾句,實在不相信這是一個在香港可以找到的聲音。

雖說近年樂壇的歌手努力創作一些非商業非唱K情歌,但不知怎樣全部都舊瓶新酒,大碟內的歌又不連貫,甚至連新冒起的台灣歌手們也出色得多。這麼多年了,真的令人很厭倦乏味。原來連香港樂壇都變得沒有甚麼可以令樂迷選擇的空間,而一眾拿慣獎的歌手還驕傲地認為每年只要唱一些跟以往不同style的歌就叫做突破。怎樣說呢,就是比較喜歡歌手把自己的音樂風格定型,然後在這個既定的框架內不段發掘自己的可能性,而不是由一個風格突然轉去令一個風格,你可會見Rihanna無端端唱country songs?可會見到Coldplay無端端去唱rock? 不段轉mode這現象就只會出現在香港歌手的身上。

小塵埃這一張碟,就好像與本地商業歌手們所做的音樂抗衡著。
由小眾走到大眾,感受到這兩口子的音樂不是為了成為「年度之歌」or「年度歌手」or「踏上紅館」,不是為了去achieve甚麼成就,是忠於自己喜愛的音樂而已。也正是唱片講"be little"想表達人應該回歸最原始簡單的角度看事物一樣的心態。

well. 最簡單的事情往往是最難最難做到。



雖是小塵埃,但已靜靜地飛揚散落在這人煙稠密的城市。
我今年的best of the best album。

Monday, June 16, 2014

比賽的熾熱:NBA

六月初夏,已經熱得令人汗流浹背,當全球正在為巴西舉行的世界杯着迷的時候,我的目光依然捨不得離開NBA Finals。

"This is the sweetest one." Tony Parker在今天得到第四個總冠軍後說道。

馬刺不算是我最喜愛的NBA球隊,但肯定是我近幾年來最欣賞最尊敬的球隊。今年馬刺與熱火的對決真的很精采,Spurs的表現真的令人動容,他們向所有人宣告了甚麼叫無私,甚麼是teamwork,甚麼是beautiful basketball。實在沒有另一隊比他們更值得摘下冠軍指環。

甚少跟別人談論自己喜歡看NBA,因這不是一個正常女生喜歡看的運動。我有兩個比我大十年的契哥,他們在中學時期喜歡打籃球,更組了街隊。當時大概七、八歲,已常常黏著他們到樓下屋邨的籃球場邊,乖乖地坐下看他們打籃球。當波不小心掉出界外,就興奮地把球拋回場內。當然全屋亦貼上NBA球星的posters,每次從碌架床醒來,都會看見Patrick Ewing、Charles Barkley、Scottie Pippen,以及Michael Jordan的招牌伸利Slam Duck post。還有看了無數咁多次的公牛皇朝DVD,印象最深的是98-99年NBA Finals芝加哥公牛對猶他爵士,佐敦在最後幾秒奠定勝局的一球。

就這樣,十歲女,愛上看NBA。如果你也是NBA球迷,以上的球星你一定不感陌生。

每年六月都是考試季節,NBA Finals又一定在這個月份舉行。那時亞視還會直播總決賽,記得中二考完某科,立即趕回家看76ers對湖人,只為了看Allen Iverson,我最喜愛的NBA Player。AI輸了後,都有零星地支持Sacremental Kings及Detroit Pistons(因為實在太討厭湖人及熱火,無奈地兩隊都奪很多冠軍,很傷心)

沒有xanga沒有facebook沒有instagram,很難無端端跟同學分享我有多愛看NBA。這算是兒時一個人的樂趣吧。

有報章形容今天Spurs跟Heats的對決是"a team vs a group of superstars",貼切得很。在這個團隊,他們有三位超級球星,但並沒有像熱火般只懂倚靠球星帶領球隊進攻得分,相反馬刺得分最高的是兩位年輕球員。在馬刺這個團隊,沒有你我,沒有領袖,只有teamwork,and everybody plays his part。





真的很動容,當你眼見他們上年被熱火狠狠打沉然後今年憑全隊的意志和共同努力一仇雪恨,本身不是球迷的也為他們感動。究竟Gregg Popovich用了甚麼魔法令那麼多位經驗到老的superstars放下身段? 像Parker一樣說道,沒有甚麼比這個revenge嬴得更Sweet。

不知何時才有機會去美國睇NBA Live,看我近年喜愛的雷霆Kevin Durant呢!

足球無疑是世界語言,但硬係覺得NBA吸引我好多好多...
好喇,完左NBA Finals,可以專心睇世界杯睇靚仔。

Come on Italy!


Wednesday, May 28, 2014

二十六歲怪人

距離二十六歲還餘下四天,對於脫離了問卷中常見的18至25歲組別,沒有覺得份外失落/激動。

媽媽說當年早產了足足一個月,常笑說我害她縮短了產假。而我卻慶幸生於這天,是踏入下半年的第一天,是國際兒童節,仿佛我這輩子都要牢牢記住─磋跎了足足整個上半年,是時候重新開始去追趕路程;也永遠不要忘掉小孩那顆簡單純真的心。二十五歲,踏實了,to-do-list裡的items都逐一cross out,也做了很多以前從沒做過的事,包括完成人生第一個10K。

說起跑步這回事,從熱身到飲食以至聽甚麼歌,suppose都有一定學問,懶理的我,只想動一動出身汗,狀態好可以跑出個10K來,有時不在狀態只能完成3-5K。很享受衝破自己的comfort zone的快樂,當完成第一個10K的時候,便理所當然地期望自己能跑出更多個10K,還要比上一次更快更遠。事與願違後明白到,有些事情你期望做好且比做得上次好,會潛意識地為自己造成壓力,在壓力下去做一件輕鬆的事,所有反效果亦隨之而上。也許命運之神就要告訴我們,並不是所有目標都要像競賽般追逐,你越去追趕就越得不到,反而在你最處之泰然的一刻無意中尋覓到了。

有些事情真的急不來的。

我覺得雙子座的男男女女都有點天馬行空,喜歡無拘無束獨來獨往,有時瘋瘋癲癲似的,不怕冒險只怕悶到發癲,人家都叫雙子座做怪人,應該是「自戀的怪人」會比較適合。有時候我們都會潛意識地愛上自己,這不代表我們愛自己多於愛別人,反之,我們最希望感染身邊的人都變成怪人,跟我們一起追求世界上最不平凡最怪誕的經歷。

Sunday, May 11, 2014

還是音樂劇

屬於法國的整個五月,經典歌劇《Faust》前晚於文化中心大劇院揭幕。
故事講述年老書生浮士德窮盡一生追求知識,到頭來卻發覺一事無成,產生輕生的念頭。試圖了斷生命的一刻,受到魔鬼的引誘,為了變回青春及得到愛情,不惜向魔鬼出賣自己的靈魂,牽起悲劇連場。

故事的序幕正是吸引我入場的原因,對於第一次看歌劇的我,深層次的題材與鬼魅的音樂沒有使我受不了。歌者的唱歌技巧是無庸置疑,演出中段卻有些悶場,但整體是不錯的演出,至少我能聽懂幾句法文。

相對於所有故事對白都以歌唱形式表演的歌劇,我比較喜歡較多穿插對話、舞蹈及演技的音樂劇。很多人說音樂劇的本質是由歌劇衍生出來,故事題材都以近代為主題,演出形式多樣化,因而沒有像歌劇般着重演出者的歌唱技巧。這倒是事實,歌劇作為中世紀的art form,不需華麗的衣裳,精湛的演技,只有唱得最好的方能踏上台階,娛樂大眾。經過歷史的洗禮,現今社會對於歌劇與音樂劇的區別漸變得模糊,亦沒有那麼執著,結果百老滙現今都被充斥着流行元素的音樂劇佔領。但這並不化表歌劇會被取代,然而懂得尊重兩者分別的觀眾,也會盡力想辦法令這些不同形式的art form流傳百世。

"Both genres seek to combine words and music in dynamic, felicitous and, to invoke that all-purpose term, artistic ways. But in opera, music is the driving force; in musical theater, words come first." - NY Times





















想起上一次到劇院的情景。

離開航空公司前的最後一班歐洲客機,往倫敦。
到其他地方旅遊,總期望天朗氣清,但倫敦親切得像second home,
儘管她總是天陰陰時晴時雨,也不叫人失望,因這才是最熟悉的倫敦。

2011年3月23日-晴

一個人踏進Adelphi Theatre,jetlag下觀賞Andrew Lloyd Webber的《Love Never Dies》。
當天下午在Leicester Square的購票區待了很久,看着告示版張貼着各大型音樂劇的海報,心裡掙扎應該看《The Lion King》、《Mamma Mia!》,或是《Love Never Dies》。

告別一個鍾愛的城市,尋找延續對她的思念是最好不過。既然上次看了《Phantom of the Opera》,就再一次看Phantom吧,就為自己與倫敦的相戀作圓滿的總結。







還記得當時Christine唱Love Never Dies那震撼的一幕.


Love never dies
Love never falters
Once it has spoken
Love is yours



Saturday, May 3, 2014

從文化差異到身份認同


||文章亦刊登於評台PenToy||

最近看了盧燕珊的«北漂十記»,加上近日炙手可熱的話題離不開「便溺事件」,閱後像觸動了一條小小神經線。究竟中港兩地的文化差異有沒有化解的治療藥?又有需要去化解麼?

情況有點像從小寄養在一個西方家庭的小孩,長大後與親母團聚,縱使她現在能給你提供富裕的生活,但眼見母親大人在街上亳無忌諱地挖鼻隨地吐啖的舉動而她認為沒有甚麼大不了,大概那一刻你不會想認這個女人是自己的母親。長時間的分離造成生活習慣、談吐舉止及價值觀上的差距,作為子女會怎樣去令這位親母改變這些在你眼中是噁心的行為?她眼中的文明是否等於你心目中的文明?她會否被你的文明說服?有說服她的需要嗎?說服不了你會否包容她?對於以上交織着的問題沒有一個明確答案。

從「便溺事件」上,中港兩地要探討問題大多,大體來說,中港文化差異所引發的爭議,或多或少都牽涉港人如何對「中國人」及「香港人」的身份認同。

不認不認還

中文老師教過「需「須的分別在於前者是大自然的基本需要,必需品的;後者是人為的,如「莫須有」,應該有但不必有的意思。基本法第一條已經道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但同時中國大陸所施行的社會主義制度等將不會伸延到香港,香港會維持高度自治。前者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但後者不予置評。

回歸多年來,內地人從不同渠道「入侵」本港,我們的社會資源被榨乾榨淨;小店茶餐廳逐一被金鋪連鎖化妝品店取代、一出尖咀像北上一樣、雙非搶奶粉等現象,都令我們常概嘆:這不再是屬於我們的城市,甚至也試過在街上聽見普通話便擺出一副煩躁的樣子。我們討厭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身份不無原因,我們不想與那些聲大大、抱兒子在地鐵車廂撤尿、娘味十足的內地人,又或者是只將所有名牌穿上身上而毫無美感的土豪們扯上關係。我們不想變成他們,窮得只剩下錢。

說到這裏,很多香港人都不禁概嘆,我們非不想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因為這個是不可改變的事實。出國旅行人家問Nationality,答完I am a Chinese之後半秒不用已經會補一句I am from Hong Kong。我們的生活從醫療住屋到學位奶粉等衣食住行多方面遭受威迫,又豈能簡單地叫我們包容就能一了百了?

畢竟分開了那麼久,唔係話有血緣關係就等如血濃於水。身份認同建基於由心而發,而非被迫。

撇開本土資源被侵略等外在因素,就從內在矛盾說起。很多大陸網民說香港今天能穩定發展全靠中國崛起,我們這班難搞的港燦才得以分一杯羹,blahblahblah...嗯,所以我們便要愛國?做中國人沒有言論自由,不可以公開談六四,單是最基本的法治和人權都沒保障,香港人就算窮,亦能享有自由。令香港人proud of的是很多錢買不到的東西,我們的核心價值文化修養,也是我們最堅守的事頹然發覺連自由的空氣都快要消失)一個城市與其國家隠存着一些價值上的矛盾,就像血型不一樣,怎樣混和一起也會互相排斥


從北漂點滴看身份認同

這不是書評,然而看畢«北漂十記»確實令我重新思量兩地越來越激烈之中港矛盾,想分享一些感想。筆者記錄了十個不同背景的港人在生活內地多年的點滴,當中有學生有專業人士有傳媒工作者。當大部分港人所認知或接觸的內地文化都只是從新聞和一班自由行旅客的一舉一動的時候,作為北漂一族的他們,憑其長時間在內地工作及生活所累積的經驗去剖析兩地差異及身份認同,來得比任何香港人更有說服力。

其中我最喜歡的兩篇文章-«理解的勝利»及«在深圳與羅湖之間導航»。

徐先生在北京從事法律工作,工作或生活上面對來自內地的矛盾,他都以「理解勝利法」去安慰自己。理解事件因由,理解文化背景的始末,理解不健全的制度,才得以令他繼續在迷失的內地社會混下去。

看到一些香港朋友對一河之隔的人和事抱怨,我就跟他們說,『學學去理解吧』。甚至,也不教你去『認同』那麼高層次了理解』一下,許多心結都可能就此解開。

我認同徐先生的說法,了解他們的文化背景可能無助我們去體諒甚至認同內地文化,內地人的舉動,但至少跟他們用同一個角度看同一件事,也許有助我們減少排斥他們。

黃先生從事用戶設計體驗,公司在深圳,每天來回中港的路途上目睹很多中港融合的畫面。他在公司亦帶領一隊內地團隊,大部分篇幅交代了他長大的背景,提及他如何跟內地同事相處,可能我同樣是八十後,從他的所見所聞都得到一些啟發。


「問題在於雙方看似共享同一個身份,即是大家都是中國人,但香港人會認為,內地人不是外國或東南亞遊客,不完全是另一重文化的人,所以對他們的預期較高,容忍度就自然降低。反過來說,香港是廣東省的一部分,內地人會認為大家都是中國人,為甚麼你不能講普通話?當大家有個共享身份,就有很不切實際的期待,影響交流,產生誤會。

 看完«北漂十記»沒有使我對身份認同上有任何改變,但好像衝擊了思想似的


認同,但理解?

局長們叫我們去理解去包容,要知道單向的思維無助化解兩方面的矛盾,理解完之後的路又怎樣走下去?我相信不少香港人也自覺比內地人更文明更有修養,但我更相信在內地有文化修養的大有人在,確實有許多知識份子值得香港人好好學習尊重。事實上有很多香港人一味叫囂謾罵,先入為主地排斥內地人,一竹篙打一船人。常常說改變一個人甚為艱難,何況要改變整個文化?


也許我應該閱讀«港漂十味»,聽聽十個港漂的聲音,或者會有別一番的體會。


Monday, April 21, 2014

吃喝玩樂復活節

這個公眾假期除了紀念Jesus復活,大概不少打工仔也因而得到救贖。
概括這幾天復活節假期,就是food, travel, reading and music,也就是這個post的labels。

假期第一天在又一城的Page One渡過。PageOne整個四月全店正貨六折,優惠只限Compass Visa card holder。越來越討厭逛書展的我,找不到不去的理由。逛得眼花撩亂,幾經辛苦終於找了好幾本書收藏,買了兩本著作一本法文grammar書,家中還有幾本未翻過的書,它們暫時要等等。

在書架與書架之間遊走,熱賣的全都是拉筋煮食旅遊等工具書,期待再有香港作家及小說冒起

假期第二天是family day。尖東難得沒有看見拖喼,酒樓也鬆動得很。買了復活節禮物給兩對兄妹。其實是先買了妹妹的那一份,然後臨時拉伕再買哥哥的一份。

有兩個結論:
1) 送禮物給兩兄妹,一買就要買兩份,買給妹妹而不買給哥哥的後果=死硬。
2) 本想買一件玩得又可以學野的玩具,但心想這些父母眼中看來有用的所謂玩具,其實就不好玩,所以買了放在旁邊的遙控車。看見孩子們的笑容,我知道他們要的是一個愉快的童年,而不是被大人強迫去學甚麼。


假期第三天一早乘船過大海。朝早十時正,港澳碼頭已水洩不通。今次遊澳門漫無目的,遠離了大三巴,參觀了松山炮台,誤打誤撞去了十六蒲酒店,踏出電梯後漆黑一片,賭場應該沒有那麼暗吧?右轉,頓時發現酒店的一小角正進行Michael Jackson的小型展覽,擺放了很多MJ穿過的經典手套及帽子,還有一個售賣紀念品的Gallery。用了十分鐘的時間去懷念這巨星的永恆,其後進入賭場不出兩分鐘已被二手煙攻陷,又快速閃人。

下午兩時半,水佬榮飯店空無一人,寧靜地享受水蟹粥

Billie Jean的街角,呈現了The Legend of Pop的剪影

小賭怡情,於是轉眼回到氹仔怡情一番。銀河酒店比十六蒲舒適得多,兜了幾個圈,在BlackJack的賭檯前陪徊了一陣子,下了幾注,籌碼積少成多,荷官連續輸了幾鋪,為了不讓幸運的賭客們無止境地贏下去,立即換荷官,所以賭場是永遠的羸家。見勢色不對,我們也鬆人。小賭怡情呀!


假期結束的前夕預留給好友。友人家中有British high tea專用的「層層碟」,於是我們四個Bitches分頭買甜點回家佈置一番。high tea可以沒有cupcake沒有salmon sandwich,唯獨是scones是不能缺少的食物。文華的Scones配上世上最肥的clotted cream、每人兩個Twelve Cupcakes、幾塊crackers及一杯旺角黑布街的Knockbox Coffee,總數除四也只不用一百四十大元,好比光顧任何一間cafe/酒店的high tea set。

佈置後其實都似模似樣


就這樣捧着肚子滿足地渡過假四天公眾假期。
身心「復活」過後,明天上班的路途上應該會看見不少灰暗的臉,頭上都有一片烏雲蓋頂。

Sunday, April 13, 2014

我的閱讀小時代

有時都會好奇喜歡寫作的人究竟喜歡看甚麼類型的書?是否中英文學從古典到現代文學都通吃?或者他們不喜歡閱讀?閱讀在他們的寫作路程是否佔一重要席位?

讀英文中學的關係,由中一開始便要被compul讀一些英文課外書然後做book review,由莎士比亞名著《A Midsummer Night’s Dream》,《Helmet》的簡單版開始讀起,到中四文科選修了英國文學(Eng Lit),一本本從薄到厚的原著,從《The Oxford Book of English Short Stories》、《Holes》、《Anne Frank》,再重回莎士比亞的《Twelve Night》。當時覺得讀上個世紀的英國文學很悶,一大堆看不懂又”Thou”又”Thee”的文言文,若非為應付會考,肯定不會遇上這些書。


還在我家書櫃,幸好還未封塵

《Twelve Night》的幾乎每頁都抄了notes


話雖如此,其實Eng Lit堂潛意識地令我愛上英文小說。回想中三四的時候,經常到又一城PageOne看書買書。第一本用自己錢買的書是《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 time》,其後當然是Harry Potter一系列小說,一定要先看小說後看電影,然後捉到電影沒有拍攝某幾個章節的時候便會沾沾自喜。再後期的Shopaholic series《Da Vinci Code》等,都是睡前在床頭看到捨不得關燈的小說。如果會考後沒有離開母校的話,預科必定會選修Eng Lit,不是為了讀莎士比亞的《Tempest》,而是為了可以上已退休副校的Eng Lit堂!可能有文學修養的人都別樹一格,他應該是唯一我敬重的老師。那時離開了母校到一間商學院讀高考,從此便再沒有接觸上世紀的英國文學,但偶爾都會買本現代英文小說過過癮。
大學生涯,選修不同課堂的關係,擴闊了閱讀的眼界。讀Bachelor of Arts的同學是比較幸福的,除了主修的法文,那三年我選修了很多不同範疇的文化科目,大多是被科名吸引。Year3選修了African Studies及Comparative Literature去儲Credit,除了在我最喜愛的陸佑堂上課之外,也是我三年大學生涯最感興趣的兩個科目。通頂做的Paper現在還save在電腦,雖然拿不到A,但真的很不捨得delete自己的心血。

大學生總會擔心畢業後的出路,那時覺得讀BA很懊惱,讀一些跟自己生活無關的科目,根本無助我去搵工。踏入社會幾年,才領悟到原來大學主修的科目可以跟工作完全無關,當然是專業人士以外的工種吧。而諷刺地,現在回想起Year3所讀的"20th Century Fashio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man" ,從研究十九世紀到現代女性時裝,窺探女性的束縛與解放;從社會、經濟、政治等角度去探討不同年代的女性衣著、婚姻及兩性關係,原來這些比起讀Econ讀Opportunity cost來得更有意思。課程讀物非常廣泛,由歐洲的Belle Epoque、Coco Chanel、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Flapper Girl,以至中國古時婦女的紮腳(foot-binding)的書或影片都有接觸過。現在依然印象深刻,慶幸自己當時的選擇。

由初中到大學時期的閱讀里程,都是以英文為主,所接觸的中國文學少之又少。沒有看過中國四大名著,沒有看過金庸小說。噢,中文書?只看過張小嫻和深雪的愛情小說,HA!所以近這一年來看的都是中文小說。

記得有一位親戚曾對我講: 「你現在討厭讀歷史很正常,又悶又多野記,但當你年紀越大的時候,你也許會愛上歷史。」也許現今世界太複雜,對於過去的人和事,我們都抱有一份情懷。


Wednesday, April 9, 2014

只因喜歡Faye


























有時候 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 都有時候
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紅豆》- 林夕


Faye的歌聲逃脫了塵世間的無奈,也許只有配上林夕的詞,才令這首歌永垂不朽。


Tuesday, April 1, 2014

Bruno Mars, Gorilla on top of the world

前日看完期待已久的Bruno Mars演唱會,真心覺得他是近年來最出色的Performer,至少201314年都是the year of Mars。在他的身上看到近似MJ上了神枱般的Superstar影子,以及我認為暫時未有國際男歌手的audience-friendly程度能與他媲美。我不算是他的Die Hard粉絲,為了準備全情投入這個演唱會,早前到YouTube看看他的Live Performance先熱熱身。短短十四分鐘一個SuperBowl半埸表現不單令全場觀眾熱血沸騰,連隔着iPad Mini 7.9寸熒幕看的我都十分激動。向來只有像MJ、Madonna、Beyoncé、Prince等神級歌手被邀請到美式足球超級碗決賽的中場表現(NFL Super Bowl halftime show),能踏上這個舞台對於Pop Music Performers是一個重大的肯定,今年只出了兩張專輯的Bruno Mars被邀請了,他的演出並打破了麥當娜於2012年的直播收視紀錄,成為美國史上最高收視的Super Bowl halftime show。What a man! (我估下一年會是Rihanna或Pharrell)





還記得第一次聽Bruno Mars是收聽墨爾本的一個電台,那時還是空姐, 清晨下班後躺在Sofitel的大床上開着收音機準備入睡之際,響起了《Just the way you are,感覺好像昨天的事。
Bruno Marsshowmanship絕對可以獨自一人站在台上唱歌也夠殺食,但最欣賞的是他每次大至世界巡迴或小至Live House 只有一首歌的演出時間都會與他的音樂班底一起演出,重點是Hooligans們有一半時間都是站在台前與Bruno Mars並排互動,無論是和聲、伴奏、舞步,那種合拍程度猶如一家人,沒有主次之分,他們彼此成就了大家。又有多少Superstar於每次演出都攜同自己的音樂製作團隊另外想說的是,他整個Show只穿著比起拍MV還普通的恤衫短褲及那頂Bruno帽,與香港歌手們一晚換七八次衫上台形成強烈對比。也許真正的巨星不需要華麗服飾去打造,着件T-shirt彈彈結他已經好有魅力。So that’s Bruno, just the way you are.


攝於30號晚的Moonshine Jungle Tour,坐得很後但hyper程度不比第一行少

演唱會後遺症就是上班時狂loop他的唱片歌然後晚上跑步又loop洗澡時又loop,看完他第一次在香港的Live in concert令我很想看他於美國的Local表演,應該會hyper十倍。
今天是四月一日,縱使Today I don't feel like doing anything以及still being locked out in heaven for too long的同時,也不忘懷念一下離開我們十一年的一代巨星。


Sunday, March 16, 2014

如果可以,我也想經營Food Truck

星期天,沒有約的話,在家整理衣櫃邊看書邊聽soundtrack或James Morrison/Jason Mraz已是一大樂事。Weekend臨訓前都習慣把我的iPad mini都放在床尾,它是我每個不用上班的日子自然醒後賴床的必需品。有時可以看了一整套電影才捨得下床,但這就是weekend。

今早從myTV揀選了飲食旅遊一欄的型廚走天涯II,那種去到那裡都能就地取材煮得幾味好餸的飲食節目。節目中的型廚叫Pascal Brodnicki,37歲,出生於法國的波蘭裔名廚,看到法國和波蘭兩個國家已經加了分。比較於室內拍攝的飲食節目,戶外那種探討當地美食文化人民生活的方式比較吸引,尤其普羅大眾對於食材來源及配合零認識的時候,看到廚師們將簡單的材料炮製成高級餐廳水準的菜色和伴碟,看完會頓時想去外國學煮及下煮。剛知道節目已完整播畢,myTV只有譯音版本,又未能於Youtube找到他的節目,想看他講法文就唯有看看有沒有第三季。


近幾個月明珠台的外購飲食節目比上兩年失色,記得上年每集Eat street(中文:食通街)都像追劇般看,這個節目找了一位加拿大主持,穿州過省介紹美加城市街上不同種類的Food Truck。Food Truck在外國相當流行,大多數是在一個比香港的雪糕車較大的貨車內煮食,所以經營者都是只限兩至三人,當中有不少夫婦和情侶。要在有限的空間煮食,只能售賣幾款招牌菜,不少都會售Fish&Chips、超多餡料的hotdog、Burgers或Tacos等簡單食物,但節目亦會找到驚喜: 燒烤醬豬仔骨、肉丸及新穎的菜色,例如圖中的煙肉donut等。只需在車外放幾張枱凳,想到那裡做生意便隨意走到那裡,這種很carefree流動式小餐廳的經營模式確實令人嚮往。







在香港沒有food truck,食環署到現時只接受「暫准食肆牌照」,意思是批准一些流動食肆在舉行大型活動如展覽、運動比賽及音樂會等情況下於埸內外擺賣,活動完結food truck亦要停業,重點是即使有了這牌照也不能在車廂煮食,只能把已煮熟的食物烘熱。


要知道在租金昂貴的香港經營餐館已非常艱難,租一個小小地方賣熱狗Fish&Chips等低成本食物而又長期獲利像登天一樣難,誰會想花四五十元去買一個熱狗?去大家樂吃下午茶都只是三四十元而已。所以我們只有無牌小販,一逢晚上十點便鬼祟地出沒在屋邨角落擺賣,一檔檔煎餃子咖哩魚蛋碗仔翅,無一不大排長龍,他們但求不被檢控,不用走鬼。年輕一群比較幸福,尤其是近期較流行的那些很Fancy像只看不能吃的大蛋糕,利用網上媒體建立店舖,然後開個Facebook Page宣傳一翻找客源,免卻開實店的租金壓力,又可實現開店賣cake的夢想。


常常在想,如果香港有個夜市,便可以容納所有小販。常常在想,如果可以,我也想經營Food Truck,創作一個Signature dish,走遍香港九龍新界,不時出沒於人群之中,不時瑟縮於街角,感動別人的味蕾。







The photos of this entry are all from the facebook page of "Eat St."

Tuesday, March 4, 2014

奧斯卡的奧妙

有些演員不需要獎項來肯定他是最好,因為他們已是當代的最好。

從《Catch me if you can》、《Aviator》、《Blood Diamond》、《Body of lies》、《Shutter Island》及《Inception》,都是我可以重覆又重覆地看而不覺得膩的電影(有些我甚至買了電影小說)。在觀賞電影的同時,常會想如果換上什麼什麼男女演員當主角會變成怎樣,但看Leonardo的電影從沒有這想法,因實在找不到可以比他演得更像Frank Abagnale、Howard及Cobb等等角色的人。就像沒有人比Pierce Brosnan更像James Bond及比Christian Bale更像Batman一樣。

好多人替Leo不值,可能是對他由Beach Boy、Titantic時期所種下的情意結(包括我在內),從一個二十歲花樣男孩到一個三十九歲成熟男人兼荷里活神級型男,十幾年來的演技進化都呈現於大銀幕中,記憶中Leo的電影生涯好像沒有經歷低潮,沒有一個角色你會覺得他演不好,每個角色都演得出神入化叫人着迷得像喘不過氣來。

從奧斯卡的賽果,觀察到評審跟觀眾投票的意義,亦突顯了評審的重要性。觀眾對於最佳男女主角的選擇始終附帶着他們對某些演員的鍾愛,電影角色於市場上的受歡迎程度及夾雜着像對Leonardo那種「仲唔輪到佢攞」的情懷等等數至不盡的主觀因素,相對於評審只單一地從角色對電影本身所起的作用去窺探演員對角色的揣摩及演繹,再從眾提名名單中比較各候選單位的演繹,他們的選擇絕不能夠附帶主觀的情感。假若奧斯卡頒獎禮是全民投票,那麼跟Teen Choice Awards沒什麼大分別,不需要走紅地毯不需要在神聖的Dolby Theatre舉行。試想想觀眾可能欣賞Leonardo電影事業背後其公益環保的工作而投他一票,或想想觀眾因Woody Allen的醜聞而抺殺他得最佳導演的機會,這個是我們不想看到的結果。正正不是全民投票的結果,所以獎項叫「最佳男主角」而不是「最受歡迎男主角」,是行內電影工作者眼中那一年的最佳男主角。你可以說奧斯卡只是荷里活用錢堆砌出來的Fashion Show,只是電影界的冰山一角,但正正是它的歷史背景、規模、嚴謹的評審過程等,都有着廣泛認受性。業界專業的肯定,也許只是錦上添花,但又有那個電影工作者不嚮往這個榮譽?

其實在眾多電影作品中Leonardo已向世人展示他是當代的最佳男主角,未有看《The Great Gatsby》及《Wolf of Wall Street》,說起來像盲目追捧,不過當我在Wiki搜尋Academy Awards 中List of Best Actor而看到他的名字沒有被highlight,感覺又真的有點唏噓。


Leonardo, in case you do not know, you
already are one of the greatest actors of all time, 請你要繼續演下去!





Sunday, February 16, 2014

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間

今天下午沖了一杯咖啡,除了王菲唱的曖昧,原來我還會嚐到這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間,加上又有點酸的東西。Year One的暑假跟密友去台北旅行,兩個女人行夜市吃嚕肉飯上九份食芋圓外,還嚐了西門町附近的蜂大咖啡。係好幾年前的事,但卻隱若記得那杯很濃的冰滴咖啡的回甘味。早陣子這密友重遊台北帶來了一包蜂大咖啡豆做手信,很感動又有點苦澀,因為我這幾年很衰女地沒有經常與她保持聯絡。Anyways,今天算是第一次自己沖咖啡,好明顯沒有這方面的天份,幾多糖幾多奶都著量地落,然後嚐出這種曖昧的味道。

剛過了中西打孖上的情人節,這個星期都處於冬眠的心理狀態,連我媽媽不用返工都對我這個可憐的打工仔說凍到懶得落街。媽媽喜歡看單戀雙城,大概是陳茵媺吧,同埋都好新潮地追明珠劇Mentalist」,所以由播愛回家到晚間新聞時段同佢爭電視免問,但想講嘅係她很好人屎地幫我錄了全個星期的明珠台Season of Love一系列的電影。事實係我好鍾意睇TVB Pearl,唔係懶係要睇英文,係欣賞佢個Program Team揀嘅旅遊飲食節目,同埋節日電影。時不時search下明珠台節目表都會有驚喜。

星期六補返整個星期的睡眠,同媽媽飲個靚茶,然後睇左幾套愛情小品,想分享以下的Movie Review:

電影篇 - 第一次
全部都是八九十年代的愛情小品,上映時我只是BB一名,所以全部戲名我也聽過但真正看的都是第一次。遲一些有時間再追埋「風月俏佳人」及發哥紅姑的「秋天的童話」。

終於終於看了「人鬼情未了」,看前只知道這是齣1990年的全年票房冠軍,以及Oh my love, my darling這首經典主題曲。看「90男歡女愛」「四個婚禮一個葬禮」聽回了很多古典音樂,包括Love is all around同Smoke gets in your eyes。

主角篇 - 歲月催人
現在幾套戲中的女主角都成為四五十歲的呀太或離婚的女人,google了她們的近照,真係不得不嘆息一句歲月催人。

1) 在播著「人鬼情未了」男主角死後女主角在家中鬱悶呆呆的想念男主角的時候,媽說到:「你睇下狄美摩亞果時幾青澀!歲月真係催人呀可?」呆左!無知的我先驚覺原來女主角係Demi Moore,我完全唔認得,原來佢後生咁靚,但一諗起佢同Ashton Kutcher相差一大截的姊弟戀便有點Odd,Anyways。

2) 當我認識Meg Ryan以及Hugh Grant的時候分別是"You've Got Mail"及"Notting Hill"這兩套電影。所以"When Harry Met Sally"跟"Four Weddings and a Funeral"是我第一次看他們較早前的演出。他們兩個從未合作,把他們連在一起談論的原因是我超喜歡這兩位;先談談美琪賴恩;

美國人稱Meg Ryan為American Sweetheart,她絕對是當之無愧。她當紅於整個九十年代,所演的角色都是較青春鄰家女孩feel但又有點獨立自主的可人兒。二千年後,我認為有兩位女星有機會挑戰「美國甜心」的寶座,但始終不能取代Meg Ryan。第一位是Cameron Diaz;打從"There's something about Mary"便知道她應該是美國愛情喜劇的常客。不過她Sweet得黎有種壞女孩格,無論是演食煙飲酒或者是搶人男友的那個flirty girl,她都比Meg Ryan略勝一籌。就是演flirty挑逗的角色太好,所以只能當宅男們的Sweetheart吧。另一位是現在當紅的Anne Hathaway;說演技我認為她真的不錯,個人最喜歡她早期的演出,包括出道的"Princess Diaries","The Devil Wears Prada","Bride Wars"及"Love & Other Drugs"。不過近年她趨向拍荷里活的大製作,但又異常地ok,雖然我認為Batman中的貓女郎係畫蛇添足的角色。由於很多人對她留下印象而又賣座的都不是以上我提及的愛情小品,加上我覺得她真人Sweet過上鏡,還是在現實中做老公的Sweetheart吧。



男演員比較幸運,到四五十歲演愛情喜劇都唔會覺得太Over。如果說Meg Ryan是American Sweetheart,那Hugh Grant一定是British Romantic Comic Talent。最喜歡N次都看不厭的"Notting Hill","About A Boy"及"Bridget Jones's Diary",還有經典的"Love Actually"。無論那一套戲他那個獨特的演繹方式,講對白的節奏表情等都好personal,所以很多人認為他由衷地演繹他自己的人生。而他這個獨特的氣質大多數只適用於愛情喜劇,大概當今未有另一位男演員可以取而代之。


對於愛情喜劇,華語片暫時還有好大差距,拍純愛情片像「十二夜」(My favorite!)或純喜劇(周星馳式or賀歲片)好好多,「春嬌與志明」個感覺都爭少少。 最近有一套我認為是拍得上英美式愛情喜劇的質數,就係「北京遇上西雅圖」。湯唯戲裡面係一個隻身到美國產子的女人,男友是中國富商(從沒出現於片中),只得到男友的錢而沒有得到愛的一個女人,最後不經不覺與接她的到月子中心的司機擦出火花,影后級演繹睇到我對戲入面的她又愛有恨。相比章子怡,她能演「色,戒」的細膩,又能演「北京遇上西雅圖」的拜金女及淘氣,我更想她拿最佳女主角,希望她不會被金像獎遺忘吧。


是時候早抖,因為9個鐘後看Lego英雄傳超級早埸....



Tuesday, February 11, 2014

慢活泰國


終於有心情整理一下遊記。作為家人朋友情侶間享受飲飲食食按摩short break的熱點,泰國從來都是我首選。在Google搜尋器上輸入了「華欣」,出現了「泰皇避暑勝地」「比其他城市更有歷史價值」「安娜與國王拍攝皇宮所在地」等字眼。

由於今次是自駕遊,搜索功夫比以往做得更仔細,車程時間順路與否等資料。雖然計劃了一個很詳盡的行程表,但好在買了上網功能的電話卡,否則依賴當地的GPS去駕車應該天黑都找不到目的地,奉勸大家自駕遊一定要上到網開Google Map。

在華欣逐漸感受到她想成為較年輕的旅遊城市,多了令我恨不得即刻飛去希臘的Santorini Park及Swiss Sheep Farm這兩大歐陸式主題景點,藝術市集及水上market也充斥著無數自家品牌的縱影。出發日剛巧是泰皇生日,公路兩旁都掛上了燈飾和十幾米高的泰皇肖像,像較平時多了一點氣氛。

嘆了十級辣的冬蔭公、生蝦虎蝦、morning glory,還有外賣了芒果糯米飯然後鼠入對面hilton沙灘椅上慢慢嘆。可惜的是想去的一間拳館休館,拳手們剛好外出比賽。

Amphawa Floating Market是距離曼谷機場個半小時車程的水上市集。行了一半都不知向那家水上小販入手,看似好吸引但吃了兩家都中伏。最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小店及周圍風景。

只需50Baht的車仔麵,食材只有幾粒魚蛋瘦肉芽菜,淋上清湯,不需花巧已經好味得想encore

其實香港不少泰國餐館的口味已經超越很多本地的夜市餐廳,包括近期吃過Elements的Mango Tree,但生蝦刺身及冬蔭公始終不及本地薑「辣」,最重要是地道的泰國菜價錢平了一大截。這家位於華欣夜市的海鮮餐館,生蝦今次蠃左熟蝦
沒有世界上最美的日落,就以藍白小屋模仿一下



就這樣在resort泳池像死屍般躺在沙灘椅,仰頭喝一口mango smoothie又躺下,以無聲去表達那種爽皮的滿足感。逃離現實,未必與壓力大扯上關係,純粹是要認真地放鬆一下。

對於曼谷現在多了像Central World, Siam Paragon等大型商場,實在覺得格格不入,但每一次都為了吃原味Kripsy Kreme也沒有辦法不踏入半步。始終翟度翟同Asiatique都係比較岩胃口。華欣似乎是泰國本土人也喜歡選擇渡假的熱點,跟曼谷不同,這裡追求的是一份與世無爭的平淡。

(後記)

閃閃令旅遊書的確係短短三五七日自由行不可缺少的工具書,但有時一些旅遊forum也發掘了鮮為人知的大街小巷。喪買、喪食、好玩式的旅行實在太吸引,但始終像缺少了什麼似的。想了一想,就是一種對旅行的尊重,慢活的體會。

旅行對我來說也許是一粒探索世界認識自己的迷幻藥,面對著異國的衝擊,被無盡的大自然風景淹沒了自己的存在,才意識到自己處於現實世界的無力感有多大。這是一個永無止境旅程,更會讓我上癮的事情。

Saturday, February 8, 2014

旅行隨想

你怎樣去慶祝百年一遇的一三一四? 一百年前的中國人於革命戰火下成長,不知道他們會否執著於怎去跨越當時的一生一世。

一三年尾和一四年頭,我穿梭了三個海洋,兩個國家,三個城市,同樣是坐飛機住酒店自製行程,同一種旅行方式,卻對旅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體會。
經過這幾年踏入社會的洗禮,特別是由天上捧餐回到地上朝九晚五的工作經歷,令我對「旅行」這個詞語有不同的理解。我希望不會是太遲吧。早幾天逛書局看見陳智遠的「遠行」,揭了兩揭便豪不猶豫地買下這本「旅遊書」。喜歡作者以「遠行」去命名這本書,想了解他比普羅大眾所謂的「旅行」走了多遠。

說到旅行,大概香港有一班對泰國or陽光海灘的東南亞城市較hardcore的粉絲,每年/兩三年指定去一次,我絕對是其中一位。其中一個原因相信是利用一個小旅行去放鬆一下暫別返九五再加OT的現實,以彌補連星期六日都補唔返的嚴重睡眠不足。我認為這是逃離,不太算是旅行。

寫到這點,我想起中學歷史堂學到名詞-Urbanization

上世紀在農村生活的人一窩蜂擁至大城鎮,為分享工業貿易所帶來的經濟成果,尋覓更富裕的生活。到了廿一世紀,現今社會在短短時間走過了全球化經濟科技由起飛到泡沫的大時代,對於「富裕生活」的詮釋慢慢改變為追求心靈滿足及勇於尋覓理想的一個小時代。無可否認大部分香港人閒時都會買股票六合彩諗住點搵錢發達,但也不得不承認越來越多香港人毅然放棄穩定工作,去追求一些錢買不到的快樂。「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年少無知」「青春頌」等電影和歌曲都告訴我們要把握現在,任性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換句話,量度個人成就的標準已經不是上一代所著重的高收入,有車有樓,事業有成;而是追求自己喜歡做的事,著眼點是intrinsic value。

不難明白很多人(不只上一輩)認為講呢D都是蹝氣,因為堅持「追求自己想做的事」不能搵食,有時代價也不菲,最終都發現也許它跟現實根本沒有交叉點。有時錢就是這樣犯賤,它為你帶來安穩優越的生活,但永遠令你最快樂的事情永遠不能用錢去建構。

就是這樣,一個話題會令我聯想到很遠很遠然後一發不可收拾。說回今次的旅行。離港前幾天看到New York Times刊登了關於201452個必遊景點,網頁一彈出榜首的名字,暗喜了一會兒。其後做了很多資料搜集,大概都是TripAdvisor及一些網誌。遊記下篇繼續


I always think that travelling is the way I  see how big the world is, and end up it taught me about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