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1, 2014

吃喝玩樂復活節

這個公眾假期除了紀念Jesus復活,大概不少打工仔也因而得到救贖。
概括這幾天復活節假期,就是food, travel, reading and music,也就是這個post的labels。

假期第一天在又一城的Page One渡過。PageOne整個四月全店正貨六折,優惠只限Compass Visa card holder。越來越討厭逛書展的我,找不到不去的理由。逛得眼花撩亂,幾經辛苦終於找了好幾本書收藏,買了兩本著作一本法文grammar書,家中還有幾本未翻過的書,它們暫時要等等。

在書架與書架之間遊走,熱賣的全都是拉筋煮食旅遊等工具書,期待再有香港作家及小說冒起

假期第二天是family day。尖東難得沒有看見拖喼,酒樓也鬆動得很。買了復活節禮物給兩對兄妹。其實是先買了妹妹的那一份,然後臨時拉伕再買哥哥的一份。

有兩個結論:
1) 送禮物給兩兄妹,一買就要買兩份,買給妹妹而不買給哥哥的後果=死硬。
2) 本想買一件玩得又可以學野的玩具,但心想這些父母眼中看來有用的所謂玩具,其實就不好玩,所以買了放在旁邊的遙控車。看見孩子們的笑容,我知道他們要的是一個愉快的童年,而不是被大人強迫去學甚麼。


假期第三天一早乘船過大海。朝早十時正,港澳碼頭已水洩不通。今次遊澳門漫無目的,遠離了大三巴,參觀了松山炮台,誤打誤撞去了十六蒲酒店,踏出電梯後漆黑一片,賭場應該沒有那麼暗吧?右轉,頓時發現酒店的一小角正進行Michael Jackson的小型展覽,擺放了很多MJ穿過的經典手套及帽子,還有一個售賣紀念品的Gallery。用了十分鐘的時間去懷念這巨星的永恆,其後進入賭場不出兩分鐘已被二手煙攻陷,又快速閃人。

下午兩時半,水佬榮飯店空無一人,寧靜地享受水蟹粥

Billie Jean的街角,呈現了The Legend of Pop的剪影

小賭怡情,於是轉眼回到氹仔怡情一番。銀河酒店比十六蒲舒適得多,兜了幾個圈,在BlackJack的賭檯前陪徊了一陣子,下了幾注,籌碼積少成多,荷官連續輸了幾鋪,為了不讓幸運的賭客們無止境地贏下去,立即換荷官,所以賭場是永遠的羸家。見勢色不對,我們也鬆人。小賭怡情呀!


假期結束的前夕預留給好友。友人家中有British high tea專用的「層層碟」,於是我們四個Bitches分頭買甜點回家佈置一番。high tea可以沒有cupcake沒有salmon sandwich,唯獨是scones是不能缺少的食物。文華的Scones配上世上最肥的clotted cream、每人兩個Twelve Cupcakes、幾塊crackers及一杯旺角黑布街的Knockbox Coffee,總數除四也只不用一百四十大元,好比光顧任何一間cafe/酒店的high tea set。

佈置後其實都似模似樣


就這樣捧着肚子滿足地渡過假四天公眾假期。
身心「復活」過後,明天上班的路途上應該會看見不少灰暗的臉,頭上都有一片烏雲蓋頂。

Sunday, April 13, 2014

我的閱讀小時代

有時都會好奇喜歡寫作的人究竟喜歡看甚麼類型的書?是否中英文學從古典到現代文學都通吃?或者他們不喜歡閱讀?閱讀在他們的寫作路程是否佔一重要席位?

讀英文中學的關係,由中一開始便要被compul讀一些英文課外書然後做book review,由莎士比亞名著《A Midsummer Night’s Dream》,《Helmet》的簡單版開始讀起,到中四文科選修了英國文學(Eng Lit),一本本從薄到厚的原著,從《The Oxford Book of English Short Stories》、《Holes》、《Anne Frank》,再重回莎士比亞的《Twelve Night》。當時覺得讀上個世紀的英國文學很悶,一大堆看不懂又”Thou”又”Thee”的文言文,若非為應付會考,肯定不會遇上這些書。


還在我家書櫃,幸好還未封塵

《Twelve Night》的幾乎每頁都抄了notes


話雖如此,其實Eng Lit堂潛意識地令我愛上英文小說。回想中三四的時候,經常到又一城PageOne看書買書。第一本用自己錢買的書是《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 time》,其後當然是Harry Potter一系列小說,一定要先看小說後看電影,然後捉到電影沒有拍攝某幾個章節的時候便會沾沾自喜。再後期的Shopaholic series《Da Vinci Code》等,都是睡前在床頭看到捨不得關燈的小說。如果會考後沒有離開母校的話,預科必定會選修Eng Lit,不是為了讀莎士比亞的《Tempest》,而是為了可以上已退休副校的Eng Lit堂!可能有文學修養的人都別樹一格,他應該是唯一我敬重的老師。那時離開了母校到一間商學院讀高考,從此便再沒有接觸上世紀的英國文學,但偶爾都會買本現代英文小說過過癮。
大學生涯,選修不同課堂的關係,擴闊了閱讀的眼界。讀Bachelor of Arts的同學是比較幸福的,除了主修的法文,那三年我選修了很多不同範疇的文化科目,大多是被科名吸引。Year3選修了African Studies及Comparative Literature去儲Credit,除了在我最喜愛的陸佑堂上課之外,也是我三年大學生涯最感興趣的兩個科目。通頂做的Paper現在還save在電腦,雖然拿不到A,但真的很不捨得delete自己的心血。

大學生總會擔心畢業後的出路,那時覺得讀BA很懊惱,讀一些跟自己生活無關的科目,根本無助我去搵工。踏入社會幾年,才領悟到原來大學主修的科目可以跟工作完全無關,當然是專業人士以外的工種吧。而諷刺地,現在回想起Year3所讀的"20th Century Fashion: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Woman" ,從研究十九世紀到現代女性時裝,窺探女性的束縛與解放;從社會、經濟、政治等角度去探討不同年代的女性衣著、婚姻及兩性關係,原來這些比起讀Econ讀Opportunity cost來得更有意思。課程讀物非常廣泛,由歐洲的Belle Epoque、Coco Chanel、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Flapper Girl,以至中國古時婦女的紮腳(foot-binding)的書或影片都有接觸過。現在依然印象深刻,慶幸自己當時的選擇。

由初中到大學時期的閱讀里程,都是以英文為主,所接觸的中國文學少之又少。沒有看過中國四大名著,沒有看過金庸小說。噢,中文書?只看過張小嫻和深雪的愛情小說,HA!所以近這一年來看的都是中文小說。

記得有一位親戚曾對我講: 「你現在討厭讀歷史很正常,又悶又多野記,但當你年紀越大的時候,你也許會愛上歷史。」也許現今世界太複雜,對於過去的人和事,我們都抱有一份情懷。


Wednesday, April 9, 2014

只因喜歡Faye


























有時候 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 都有時候
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紅豆》- 林夕


Faye的歌聲逃脫了塵世間的無奈,也許只有配上林夕的詞,才令這首歌永垂不朽。


Tuesday, April 1, 2014

Bruno Mars, Gorilla on top of the world

前日看完期待已久的Bruno Mars演唱會,真心覺得他是近年來最出色的Performer,至少201314年都是the year of Mars。在他的身上看到近似MJ上了神枱般的Superstar影子,以及我認為暫時未有國際男歌手的audience-friendly程度能與他媲美。我不算是他的Die Hard粉絲,為了準備全情投入這個演唱會,早前到YouTube看看他的Live Performance先熱熱身。短短十四分鐘一個SuperBowl半埸表現不單令全場觀眾熱血沸騰,連隔着iPad Mini 7.9寸熒幕看的我都十分激動。向來只有像MJ、Madonna、Beyoncé、Prince等神級歌手被邀請到美式足球超級碗決賽的中場表現(NFL Super Bowl halftime show),能踏上這個舞台對於Pop Music Performers是一個重大的肯定,今年只出了兩張專輯的Bruno Mars被邀請了,他的演出並打破了麥當娜於2012年的直播收視紀錄,成為美國史上最高收視的Super Bowl halftime show。What a man! (我估下一年會是Rihanna或Pharrell)





還記得第一次聽Bruno Mars是收聽墨爾本的一個電台,那時還是空姐, 清晨下班後躺在Sofitel的大床上開着收音機準備入睡之際,響起了《Just the way you are,感覺好像昨天的事。
Bruno Marsshowmanship絕對可以獨自一人站在台上唱歌也夠殺食,但最欣賞的是他每次大至世界巡迴或小至Live House 只有一首歌的演出時間都會與他的音樂班底一起演出,重點是Hooligans們有一半時間都是站在台前與Bruno Mars並排互動,無論是和聲、伴奏、舞步,那種合拍程度猶如一家人,沒有主次之分,他們彼此成就了大家。又有多少Superstar於每次演出都攜同自己的音樂製作團隊另外想說的是,他整個Show只穿著比起拍MV還普通的恤衫短褲及那頂Bruno帽,與香港歌手們一晚換七八次衫上台形成強烈對比。也許真正的巨星不需要華麗服飾去打造,着件T-shirt彈彈結他已經好有魅力。So that’s Bruno, just the way you are.


攝於30號晚的Moonshine Jungle Tour,坐得很後但hyper程度不比第一行少

演唱會後遺症就是上班時狂loop他的唱片歌然後晚上跑步又loop洗澡時又loop,看完他第一次在香港的Live in concert令我很想看他於美國的Local表演,應該會hyper十倍。
今天是四月一日,縱使Today I don't feel like doing anything以及still being locked out in heaven for too long的同時,也不忘懷念一下離開我們十一年的一代巨星。